李某等人未经许可,在某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销售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宁公司)的一款比赛服。5月10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南宁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分中心)成功调解该起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诉前案件,侵权方赔偿李宁公司2.5万元。
李宁公司作为“比赛服(乒乓球1)”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人,发现被诉方李某、刘某、黄某等人未经许可,擅自在某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公开销售侵权产品,严重侵害李宁公司合法权益,给李宁公司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随后,该公司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南宁分中心在受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的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后,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员数次沟通,让侵权方认识到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愿意积极赔偿,消除影响。同时,李宁公司同意降低赔偿额度。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
据悉,这是自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来,广西首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的案件。
据统计,南宁分中心自加入多元化解调解组织以来,共接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良庆区人民法院委派知识产权纠纷诉前案件33起,处置率100%。下一步,南宁分中心将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努力提升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严谨、公正、高效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积极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助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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