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打假网:河南周口市西华县的“逍遥镇胡辣汤”这两天在网络上火了。倒不是这碗“胡辣汤”如何美味引发网民关注,而是因为该县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将200多公里外的焦作市的一些标有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胡辣汤经营商户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就连逍遥镇本地人经营,也需要每年交1000元会费加入协会。被众多商户和网民吐槽“吃相难看”后,西华县有关部门日前回应已责令暂停逍遥镇商标维权工作。
通常,商标遭遇侵权,所有者索赔是理所当然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所作所为之所以引发商户质疑,首先给人的印象就是于理不合。该协会称,逍遥镇胡辣汤有着1000多年历史,“家喻户晓”。由此可见,这一品牌的形成、标识度和影响力,更多是当地人共同传承的结果,与可口可乐、海底捞这种纯商业经营打造的有显著不同。正如部分在焦作经营胡辣汤的逍遥镇商户所言,大家不约而同用这个招牌,首先源自一种反映共同饮食习俗的文化记忆。把这样的地方文化符号注册成商标,放任大家用了十几年之后,突然开始四处打侵权官司索赔,变相强迫入会、收取会员费,也就难怪被质疑“割韭菜”“敲竹杠”。
据称,“逍遥镇”三个字是当地镇政府2003年作为胡辣汤品牌名称注册的,为的是“提升规范熬汤工艺和品质,保护注册的‘逍遥镇’品牌,维护逍遥镇胡辣汤形象”。地方政府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也好,或是像“逍遥镇胡辣汤”这样的申请统一的商标也罢,首先都体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特色品牌保护意识。问题在于,申请注册这样的品牌商标,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以公共品牌所有者的名义,吸引和指引当地群众做强做大相关产业,而不是为了收取商标使用费、协会会员费。说到这里,逍遥镇真的该向打造“宇宙第一连锁”沙县小吃的福建沙县有关部门好好学一学,在用心服务商户、真正推进逍遥镇胡辣汤产业壮大上下功夫。
此次争议中,同样耐人寻味的还有当地政府与行业协会暧昧的关系。按照当地官方的情况说明,“逍遥镇”胡辣汤是镇政府注册的,然而现实中却是由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代替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在近年来国家民政部门大力清理行业协会乱收费,持续推动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回归自治组织本位的情况下,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替当地政府维权,并要求商户每年缴纳一笔不菲会费,岂不是成了扯虎皮做大旗?如此来看,当地要反思的就不止声明中所提到的“沟通不充分、方法简单急切、服务培训流程操作性不强”,还应该问一问,这个协会到底因何而立、为谁而立?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数据显示,早在十多年前,西华县就有近1.6万户、3.8万人从事胡辣汤经营。这些商户一年到底能赚多少不好说,不过以每户1000元的会费计算,该协会至少可以轻轻松松赚个盆满钵满。只是如此竭泽而渔,不知道“逍遥镇胡辣汤”的招牌到底还能不能走得更远。不是新闻里说,有商户已经把“逍遥镇”改成了“逍停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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