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十家胡辣汤店铺被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权的消息,持续引发网友热议和关注。协会确实拥有“逍遥镇”的商标权,其维权为何还会引发争议?
郑州市知识产权协会副会长李建伟认为,“逍遥镇”商标为普通商标,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通过普通商标进行维权的做法值得商榷。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在先使用权”,即在诉争商标注册前,就已经有他人使用的事实存在,在先使用人持续、善意使用该商标并不构成侵权。再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善意的使用自己的商号名称或者地址、善意的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用途、地理来源、种类、价值及提供日期,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是否构成侵权最终有待法院做出判决。 李建伟认为,行业协会应该通过正面激励、引导来带动广大商户自愿加入协会,从而让地方区域、协会、商户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后期良性发展。同时,相关政府应注重区域品牌宣传和布局,科学构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积极探索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推广的新思路,提升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地方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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