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 侵犯知识产权,就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重拳出击、强势打假,起诉山东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鹏坤商贸公司的品牌侵权、盗用,产品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裁定泰山啤酒胜诉。
2010年4月起,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第一个“泰山原浆”商标并获成功,目前已注册多个包含“泰山啤酒”“泰山原浆”“泰山原浆啤酒”字样的商标,并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均在有效期内)。
2018年,经消费者举报,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市场调查发现,在某网上商城平台,搜索“泰山原浆”字样后,“泰山·1963原浆啤酒”随即出现宣传标识,出售单位显示为哈尔滨鹏坤商贸公司,生产厂家为山东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其页面图形上,琥珀色的啤酒外包装的正面位置印有“泰山·1963原浆白啤加瓶形倒置”的文字加图形标识,与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产品泰山原浆啤酒极为相似。
经法院审理并确认,山东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哈尔滨鹏坤商贸公司侵犯了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关于“泰山原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删除官网中含有“泰山原浆”“泰山啤酒”等标识的字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予以赔偿。
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原浆啤酒行业的开创者和领军者,高度重视产品自主创新,品牌价值塑造。2010年,公司在德国酿酒大师卢特哈德先生的带领下研发并推出了泰山啤酒的第一支瓶装原浆啤酒,打破了单一生产下面酵母啤酒的局面,并凭借上面发酵技术和不过滤工艺引领着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在今年市场整体低迷的背景下,2020年前5个月泰山原浆啤酒的销量依然增长26%,继续逆势增长领跑市场。截至目前,泰山原浆啤酒在全国24个省份落地1500余家直营店,中高端产品鲜活原浆啤酒占比由10%激增至75%并保持持续上升,引领中国啤酒品牌下一个20年,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目标。
企业的竞争没有不劳而获的所谓“弯道超车”。玩文字游戏,钻法律空子,更不是企业发展应有的心态。踏踏实实地做好产品本身,强基固本才是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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