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艰辛维权获赔320万,餐企到底该如何应对商标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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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打假维权 发布时间:2019-12-23 14: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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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餐饮老板对自身商标或者品牌不够重视,只想着做好自己店的生意。结果等生意火爆想扩张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人注册,甚至对方要求你给钱买商标,或者干脆倒打一耙,说正牌的是假冒的。
当李逵遇上李鬼,该怎么办?
山寨、仿冒、抢先注册……商标的痛,让很多原本发展势头很猛的餐饮企业要么进入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要么因为仿冒品牌背上骂名,承受无妄之灾。
其实,各种山寨仿冒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商标侵权了。
01商标被侵权获赔320万!餐饮商标侵权为何屡见不鲜?
餐饮行业赔偿金额最大的一个案例应该属于上海“吉祥馄饨”。
“吉祥馄饨”品牌方与山东某公司签订了区域特许经营合同,授权了10个城市的特许经营权。后来该公司要求更换法人公司,授权了B公司经营。结果B公司开始在授权的10个城市外大肆扩张,并成立了另外一家公司在网上开放加盟业务。
吉祥馄饨门店
上海吉祥馄饨在发现侵权之后解除了特许经营合同,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结果对方毫无回应。无奈之下,吉祥馄饨走上了商标维权之路。
最终历时8年,“吉祥馄饨”品牌创始人和经营者上海世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维权官司胜诉,获得赔偿320万。
320万的赔偿金额看似很多,但是对于上海吉祥馄饨来说,漫长的8年诉讼维权,加上被恶意仿冒扩张,吉祥馄饨的品牌声誉在消费者心中已经大打折扣,对于品牌的伤害是不能估算的。
在现实经营中,其实除了吉祥馄饨,很多餐饮品牌也正在遭受商标被山寨仿冒之痛。
瑞幸的小鹿茶,还没反应过来,商标就被人抢注了;
长沙茶颜悦色在韩国被抢注商标;
假永和豆浆“员工徒手搅豆浆”,正牌永和豆浆无辜躺枪,网友表示分不清真假;
“鲍师傅”“喜茶”“鹿角巷”等,由于山寨数量远远超过正宗门店,李逵李鬼傻傻分不清。
鹿角巷的logo,谁能分得清正牌?
为什么餐饮品牌的商标总是容易被山寨仿冒呢?原因主要是有两个:
餐企对商标品牌意识不强,错失了商标注册的先机
很多餐饮老板对自身商标或者品牌不够重视,只想着做好自己店的生意。结果等生意火爆想扩张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人注册,甚至对方要求你给钱买商标,或者干脆假冒的品牌倒打一耙,把正牌变成假冒的。不给钱,那么就只能换品牌,最后自己辛辛苦苦做起来的品牌为他人做嫁衣。
山寨仿冒的成本太低,也可以说违法成本太低
很多餐饮品牌商标遭到山寨仿冒,打官司索赔,赔偿金还不如对方收取的一家门店的加盟费多。相反,餐饮企业打官司维权的过程却太漫长太繁琐,取证、找律师、上诉……这样的流程走下来,山寨仿冒的品牌门店可能已经开了上千家。
因此,很多品牌基本上都放弃了维权,比如广州的太二酸菜鱼和长沙的茶颜悦色,除了在自己公号或者官网上挂着不加盟宣传外,也只能在小票末尾写上“等我们有钱了,就去告他们”的字眼,聊做安慰。
茶颜悦色小票文案
02商标被山寨仿冒,到底该怎么办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因此,要想合法维权,第一步就是要重视商标,注册商标。其次,收集证据,聘请优秀的律师团队跟进维权。(商标注册相关点击:餐厅商标被山寨了,我该如何维权)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要想保护自己的商标,首先注册要趁早。
商标注册一定要早。杜绝被山寨的第一步,一定是要提前进行商标注册,将山寨扼杀在摇篮中。
商标注册除了早,注册时要“全”,还要广
在注册商标时,将与品牌相关的所有相似商标都进行注册,这样一来,山寨行为就失去了法律基础。没有了商标的保护,很难形成大规模的抄袭和模仿。而用不着还可以把商标卖给别人。
另外,如果你的餐饮品牌是有做国际品牌的想法,最好在生意不错的时候将海外的商标也提前注册了,一劳永逸。
遇到山寨仿冒,要维权到底
品牌的诞生之路必定是艰辛的,要想保护好自己的品牌,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餐饮企业遇到山寨或者仿冒一定不能姑息。主要有三步:
(1)固定证据。
通过技术手段调查取证,保留足够的侵权证据。
(2)依法维权。
包括律师交涉、行政投诉、诉讼渠道和其他方式。
(3)利用互联网和自媒体渠道。
产品好,更要让消费者了解。互联网和自媒体渠道就是品牌宣传的“喉舌”,将自己的品牌广而告之,让消费者知道你,认可你,让消费者帮你打假。
太二公众号每一篇推文下面都有这样的告示
03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在实际经营中,商标侵权也有有意或者无意的,很多侵权的商家对商标侵权的界限不清。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04商标侵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遇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纠纷,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时间较长、范围较广、情节严重,依法可以判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款。
如果存在长期利用企业的荣誉对自身加盟体系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涉案被侵权商标的数量、注册时间和知名程度、原告所获荣誉的数量和等级、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时间等因素,酌情判令被告对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并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
餐饮企业在使用商标过程中,若发现有仿冒或者假冒商标的行为,无论商标是否已经成功注册,均可向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身的商标。
结 语
餐饮行业很多傍名牌、打擦边球的现象,一方面是品牌方对商标重视度不高,没有及时进行注册,缺乏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商标的技巧,并对山寨行为放任不管;另一方面则是某些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知名度,扩大客源,不惜直接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将其作为自己企业的名称,或者在经营场所、招牌、广告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来招揽顾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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