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小米商标赚2000万,最终被判罚5000万!
今年的618,小米公司的战绩非凡,销售额达64.8亿。除了战绩惊人,在商标保护上也不甘落后,堪称“侵权驰名商标的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13日,法院受理小米控诉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中山独领风骚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两被告使用“小米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并恶意抢注“小米生活”等商标,销售8000多万产品,利润额达2000多万。
要知道,小米公司的“小米”商标,特别是在9类产品上,在2011年就已经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可以跨类别保护的。两被告使用的是属于11类商标,属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
小米起诉认为两被告在整体上模仿了小米,攀附小米知名度,容易引起混淆。虽然两被告提交不少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侵犯小米商标,但是法院最终还是判定小米胜诉,并根据两被告销售额8000多万,实际利润2000多万,按照侵权数额2倍赔偿,共计5000多万!
侵权一时爽,赔偿两行泪。小编提醒,在商标的注册申请上,以及产品的推广营销中,一定要先查询类似商标,并分析对方是否已经是驰名商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