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经历10个月的煎熬,侯女士收到二审胜诉的终审判决书。
此前,她因帮助乡亲们带货,被吉林梨树县的职业打假人辛某索赔“十倍赔偿”,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辛某胜诉,侯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吉林市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辛某作为职业打假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如实陈述,这种具有明显恶意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判决其败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侯女士。30多岁的侯女士,是河北邯郸市馆陶县一个村庄的村委委员。平常除了做好本职,她还乐意在网上帮助乡亲们推介农产品,无偿为乡亲们服务,是个热心人。在抖音平台上,侯女士有两万多粉丝,在当地算个网红人物。
关于这次二审,侯女士告诉记者,“法院是9月27日作出判决的,胜诉了。关于这件事,实在不想再说什么。”
因为帮乡亲的熟食店带货,侯女士经历了长达10个月的诉讼官司。
去年12月18日,一男子拨通她的电话,声称是邯郸老乡,在吉林打工,想用家乡的熟肉食品招待同事们。
侯女士听了很感动,于是答应帮忙在乡亲的熟食店为他预订肉食产品。
男子声称要买15只大鹅,此外还需要猪蹄、肘子、猪肚等下酒菜,并把3000多元定金付给侯女士发来的肉食加工户的账号里。
12月20日,侯女士和几个乡亲一阵忙活,把熟肉包裹快递走了。22日上午,快递显示包裹到达“老乡”指定的地址。
令侯女士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事实上,这个男子是冒充的邯郸“老乡”,其真实身份叫辛某,25岁,户籍地是吉林省梨树县梨树镇。
接到熟肉包裹后,辛某立刻向12315平台投诉:快递来的熟肉是“三无产品”,要求商家十倍赔偿,否则到法院起诉索赔。
无奈之下,侯女士多次与辛某联系协商,但辛某仍然提出要“十倍赔偿”28610元。
之后辛某向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熟食店“十倍赔偿”。开庭审理期间,因疫情等原因,被告的熟食店未参加庭审,一审败诉。
侯女士不甘心,决心抗争到底,在咨询了律师后选择上诉。
她说,“这是散装食品,打电话都和他说清楚了,他说没事,所以才给他现煮的,快递费都是他自己出的。”作为一名村干部,她说自己支持打假,可是辛某的所作所为,是以牟利甚至勒索为目的的“钓鱼式打假”。
9月27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辽源市中院认为,郭庄熟食店是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售给辛某的熟食是散装食品,不是预包装食品。在购买案涉熟食前,辛某与该店进行了充分沟通,已知晓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辛某依据生活常识,完全可以判断出熟食的保质期。
而且,从辛某对快递拆封过程进行录像的行为看,其对包装方式是明知的。涉案熟食的包装方式,没有对辛某造成误导,辛某更没有受到损害。
辛某在该案中的身份不是消费者,其购买食品的目的不是生活消费,而是牟利。在民事活动中,辛某不诚信、不诚实。在诉讼过程中,辛某不如实陈述,这种具有明显恶意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
据此,辽源市中院审理认为:辛某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法驳回“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9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7元由辛某负担。
事实上,作为职业打假人的辛某,这已不是第一次败诉。
今年2月24日,辛某要求吉林公主岭市某熟食店“十倍赔偿”案,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辛某败诉。辛某又向中级人民法援递交上诉状,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今年8月29日,辛某起诉湖北省荆门市“刘记川香熟食‘十倍赔偿’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辛某败诉。
据媒体报道:湖南黎先生、吉林张女士、湖北杨女士反馈,他们也遭遇了来自辛某的“钓鱼打假”,情节与邯郸网红侯女士遭遇如出一辙,法院诉讼前后折腾好长时间,有的店铺经营萎缩,效益下滑;有的店铺,已经被迫收摊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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