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见真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打假热线 :400-006-7386
 
 
当前位置:首页 > 打假生产销售假冒组件,5人被判刑,2公司被罚
 
打假生产销售假冒组件,5人被判刑,2公司被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4-26 12:48 阅读次数: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关于太阳能组件的假冒注册商标案,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该案的判决为能源科技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司法样本。
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某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被授权许可给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在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太阳能组件上。2017年,被告人龚某某、赵某某、陈某共同设立被告单位南通中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公司)以开展光伏贸易。2019年,义乌市光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某公司)向常州市某公司采购协鑫品牌的太阳能组件,经过多家公司层层转售,最终被告单位中某公司接下了该笔订单。该被告单位的实际股东和控制人被告人龚某某、赵某某、陈某遂在未取得该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假冒的太阳能组件,并由被告人赵某某向第三方公司采购电池C片,由被告人施某某以公司名义采购印制有该注册商标的假冒铭牌。被告单位江阴欧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某公司)提供其余辅料并加工生产假冒的太阳能组件。最终该批次假冒太阳能组件被交货至光某公司,随后被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获。
义乌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2家被告单位与5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故判处2家被告单位31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金,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1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金,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太阳能组件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龚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金华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二审裁定已生效。
●一则限电通知引发的惶恐!装光伏,势在必行
●最全总结! 中小型工商业光伏电站建设全攻略!(附配置清单)
●最高补偿5元/kWh!广东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等可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国家发改委:适度超前投资光伏发电!
●一季度:光伏装机新增13GW,分布式占比70%,超45GW项目EPC启动招标
 
上一篇:职业打假人和农民企业家,我们应该支持谁?
下一篇:【知识产权宣传周】打假!连城法院在行动!
业务范围
商标标注
商标维权
版权服务
商业尽职调查
法律诉讼
热点文章
  打假公司其实是高效的广告公司
  企业如何掌控窜货,以及窜货的危害
  从阿里京东拼多多打假说起,电商行业如何规
  打假维权,大自然木门绝不退让!
  所谓的海外代购,居然来自国内山寨货
  小心,这些假货损害你的视力
  一个不起眼的它,一经造假危害甚大
 
 
友情链接
员工背景调查
企业征信调查
上海私家侦探
打假维权公司
知识产权调查
商业调查
打假维权网
 
 
快速通道
关于我们
商标注册
商标维权
版权服务
商业尽职调查
打假资讯
法律诉讼
 
 
联系我们
总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17号13楼
电话:400-0067-386
邮箱:dajiawm@163.com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至 18:00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2008-2019 上海见真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10087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