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4月24日上午,海南三亚中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三亚王钦丽冷饮店等著作权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件,并特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及同行业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到场旁听。该系列案件是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三亚王钦丽冷饮店、三亚田独吴秋燕鹿角巷冷饮店、三亚无名氏奶茶店、三亚吉阳缪可缇冷饮店、三亚凤凰巷角鹿餐饮店、三亚周健伟冷饮店、三亚莉迪亚冷饮店等7家店铺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三亚中院予以合并审理,该案七被告均涉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鹿角巷”系列多个美术作品知识产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三亚餐饮行业经营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旗下经营的“鹿角巷”品牌,自2013年在台湾设立,在中国实际经营及管理的线下实体门店近百家,覆盖全国46个城市,其推出的“北极光”、“晨曦”等新式饮品,一经上市,通过众多明星及知名博主推广及与影视IP、广告媒体等合作,经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传播,迅速引爆市场。并先后进驻加拿大、马来西亚、日本等国家,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
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被告七家冷饮店,未经许可,在其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系列作品,同时,使用与原告相同或相近似的服务、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使公众误以为自己所消费的商品源于原告或与原告存在特定关系,认为该7家冷饮店严重损害了原告长期积累的市场知名度及美誉度,侵害了原告及消费者的财产权益,遂诉至三亚中院。
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就争议的问题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争议焦点问题展开了法庭辩论。
合议庭经过审理,并进行了评议,当庭对三宗案件宣判。判处三亚王钦丽冷饮店及三亚凤凰巷角鹿餐饮店经营者立即停止在经营中使用“鹿角巷之英文美术字型”“鹿角巷之中文美术字型”“鹿角巷”美术作品;两家店经营者分别向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在内的经济损失30000元。判处三亚莉迪亚冷饮店经营者立即停止在经营中使用“鹿角巷之中文美术字型”“鹿角巷”美术作品;向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在内的经济损失25000元。
其余案件中,一宗调解结案,三宗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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