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网: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今天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恶意注册主要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和不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热点”以及抢注国家重大工程名称、公众人物姓名等;另一种是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就是“不用先囤”,大量囤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
何志敏表示,这两种行为都存在很大社会危害。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是有人图谋不当利益,从而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的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商标的恶意囤积行为则是对市场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严重损害公众利益。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动完善法规,商标法第四次修订专门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关口前移到审查阶段,并贯穿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中。同时,通过设置商标审查指引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在审查中准确识别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据悉,2018年至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在去年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约谈了2950家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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