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打假网: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生活用纸和妇幼卫生用品制造商,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公司)商标品牌保护不遗余力。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恒安公司与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海威副食店(以下简称海威副食店)关于侵害商标权纠纷的终审判决,驳回海威副食店上诉请求,判令其停止销售侵害恒安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00元。
恒安公司通过商标维权,屡屡将中小商户告上法庭,本案即是其中一例。
调查取证获取工商户售假证据
江阴市祝塘镇海威副食店,是一家以经营食品和日用品、百货零售为主的个体工商户。这家副食店只有100多平米,由于地处偏僻,日常少有人关注,附近也没有居民小区和主干道,只有乡间小路通往一两家服装厂,副食店也是租赁的厂里的房子。
2021年10月12日,海威副食店来了三个过路的“客人”--他们是上海市张江公证处公证员陆某、公证员助理王某和上海佳铎律师事务所代理人高路。高路当场购买了两包“七度空间少女系列卫生巾”,公证员陆某和公证员助理王某对购买现场进行了拍照。
离开现场后,陆某、王某又对高路购买的物品进行了拍照,高路对手机支付后的账单界面进行了截屏。随后,公证员和助理将其中一包“七度空间少女系列卫生巾”贴上公证处封签予以封存,拍照后交给高路,并把其余物品也一并交给高路保管。
两个月后,上海市张江公证处对这次取证出具了公证书。
恒安公司也把没有封存的另一包“七度空间少女系列卫生巾”,从包装喷码、产品表观、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原材料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出具书面鉴定证明,认为该产品不符合正品产品特征,并非自身生产或授权企业生产,属于假冒产品。
开庭审理侵权产品与正品有明显差距
据了解,恒安公司旗下拥有四枚中国驰名商标,“七度空间”即是其中之一。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民事判决书
为维护商标品牌权益,恒安公司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海威副食店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七度空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其支付商标侵权赔偿及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共计3.6万元。
在庭审中,恒安公司现场拆封了保全的证据。与正品相比,被控侵权产品虽然印有“七度空间”商标标识,但显得颜色暗沉,印刷图案不清晰。
在正品的外包装上,卫生巾图案上的十字印花能看出每个印花是由五个点组成,涉案侵权产品则看不出是五个点组成;正品包装侧面的“七度空间”标志,用手机放大三倍观察,线条分明,排列整齐流畅,字迹清晰有立体感;涉案侵权产品显得线条模糊,“七度空间”标志也不清晰。
打开外包装,正品内包装封口处的心形点状标志以及“七度空间”标志,都是有反光的;涉案侵权产品的心形点状标志及“七度空间”标志则没有反光效果,产品手感也比较差。
争议焦点涉案侵权产品来自哪里
海威副食店辩称,恒安公司提供的公证书中,照片上的货架确实是副食店里的场景,但是取证的两包卫生巾却不是副食店的。
理由是,货架上的每包卫生巾都贴有小标签,而恒安公司取证的这两包没有小标签;恒安公司给卫生巾拍照也是在外面,不是在店里;此外,海威副食店里的卫生巾标价是9元,但恒安公司消费支付了19元,价格对不上。因此,海威副食店认为自身不存在侵权问题,也不需要赔偿。
为了证明销售产品来源的合法性,海威副食店提供了2020年7月21日、2021年7月31日、2022年2月15日的三张进货销售单,货源单位均为“江阴市伟业百货商行”,称问过该商行老板,老版说绝对没有假货。但由于是现金付款,海威副食店无法提供2020年、2021年的付款记录。
但是,2020年、2021年销售单据上的客户名称,分别填写的是“新世纪”和“上海华联”。对此,海威副食店辩称是江阴市伟业百货商行写错了。
“七度空间”宣传海报
恒安公司对这三张销售单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都没有认可,指出2020年销售单据客户名称是“新世纪”,而且没有标明具体的货号;2021年销售单据客户名称是“上海华联”,不但与海威副食店无关,还单独另外添加了货号;2022年的销售单据则没有记载客户名称。
更令人难以信服的是,三份销售单据都没有江阴市伟业百货商行的签名或盖章,海威副食店也拿不出转账记录或付款收据。
一审判决海威副食店赔偿8000元
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江阴市人民法院认为,涉案侵权产品是2021年10月取证的,因此2022年销售单据与本案无关;而另外两份销售单据,一是客户名称与海威副食店无关,二是海威副食店无法提供付款依据佐证进货的真实性,因此不能证明具有合法的涉案产品销售来源。
而且,上海市张江公证处提供的公证书,记录内容与所附照片、封存商品能一一对应。因此,认定海威副食店销售了涉案被控侵权的商品。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威副食店销售上述商品也没有合法来源,已构成商标侵权。
但是,由于恒安公司未能提供受到具体损失的证据,也没有提供海威副食店侵权获利的证据,江阴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七度空间”商标知名度、海威副食店经营时间和地理位置、被控侵权商品的价值种类和侵权后果,判令海威副食店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向恒安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8000元。
海威副食店向无锡市中院提起上诉
但是,海威副食店对江阴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11月9日,无锡市中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海威副食店认为,上海市张江公证处记录内容与所附照片、封存商品不能一一对应。
首先,上海市张江公证处拍取的海威副食店货架上货号(QSC6110)的“七度空间”卫生巾,与恒安公司保全证据的卫生巾不一致,海威副食店货架上的“七度空间”卫生巾照片明显贴有标价签,而恒安公司证据保全的两张卫生巾照片都没有看到标价签,因此商品不能对应。
其次,海威副食店货架上货号(QSC6110)的“七度空间”卫生巾标价签,能很清楚地看到标价9元一包,而恒安公司代理人高路支付截屏显示为19元;海威副食店明码标价、守信经营,不可能按两包19元的价格出售,除非恒安公司代理人高路购买的是别的商品。
第三,海威副食店货架上的卫生巾只拍到一面,而证据保全的卫生巾拍取了两面,货架上印有货号和生产批号的一面没有拍照,不致使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不能一一对应,因此原审法院没有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海威副食店认为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恒安公司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恒安公司却认为,江阴市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在海威副食店购买被诉侵权商品的过程,以及公证物封存情况都已在公证书中记载明确,所附照片、封存商品也不存在矛盾的情况。
首先,公证书所附货架照片,只显示海威副食店货架第一排“七度空间”卫生巾贴上了标价签,明显不包括货架上“七度空间”卫生巾摆放的全部情况,海威副食店没有证据证明货架上的所有商品,或者所有“七度空间”卫生巾都贴上了标价签。并且,货架上一款叫“安琦”零度清爽的卫生巾也没有贴标价签,说明威海副食店并没有给所有商品都贴上标价签。
其次,海威副食店货架上的“七度空间”卫生巾,有的标价9元,也有的标价9.5元。恒安公司取证人员前往海威副食店,是为了取证涉案侵权商品的销售行为,并没有注意到对方是否按照错误的型号多收了钱,而且海威副食店的出售行为已经由公证人员公证,并记录在公证书中。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无锡市中院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无锡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无锡市中院认为,江阴市人民法院在一审中查明的事实正确,对一审判决予以确认。
无锡市中院判决结果
取证人员在海威副食店购买涉案侵权产品,并通过手机支付宝支付货款,足以说明海威副食店向取证人员销售了涉案侵权产品。虽海威副食店认为货架上的“七度空间”卫生巾明显贴标价签,而恒安公司保全证据的卫生巾照片上没有标价签,但海威副食店无法证明其销售的所有“七度空间”卫生巾均贴有标价签,也无法证明标价签无法清除,因此,也就无法推断涉案侵权产品不是海威副食店出售的。
此外,账单界面截屏显示,取证人员支付产品价款的商家确实是“江阴市祝塘镇海威副食店”,即使金额存在细微差异,也无法直接推翻恒安公司在海威副食店购买了涉案侵权产品的事实。因此,对海威副食店提出的“涉案侵权产品不是其销售的”上诉意见,不予采信。
同时,在二审开庭审理过程中,恒安公司、海威副食店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因此,无锡市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以来,浙江、陕西、贵州等地的数百家个体工商户都曾被恒安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名义起诉,此次恒安公司在“七度空间”商标维权中胜诉,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个案,但标志着其在商标品牌保护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