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限购、限售的政策让成都的房地产市场降了温,然而,一些人为了达到自己买卖的目的,开始钻起了政策的空子。近期,锦江法院就依法审理一起为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伪造借款合同的虚假诉讼案件。
2021年4月16日,钟某与于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6月30日。借款到期后,钟某仍未归还。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本息。
承办法官在调查梳理案情中发现,被告钟某的女儿钟小某为其代理人,同原告关系密切,且有大笔资金往来。对此,承办法官询问后查明,被告有一套位于天府新区的房屋,按照成都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尚处于限售期内,不得出售。
为即时出售房屋,在被告不知情的背景下,钟小某与原告串通,打算伪造借款合同,通过诉讼程序以执行拍卖方式出售该房屋。遂双方利用今年4月的银行交易记录,伪造借款合同,并向锦江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双方又故意制造还款的银行交易记录,拟向法院撤回起诉。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女为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恶意串通,伪造民间借贷关系,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干扰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属于虚假诉讼。遂锦江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对原告于某及被告之女钟小某作出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的俗称“打假官司”,危害不可小觑。虚假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而且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妨害司法秩序。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要试图突破底线,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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