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
古镇警方接到古镇某士灯饰公司报案,称横栏镇有人生产和销售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照明灯具产品。接报后,在省厅食药环侦处、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的指导下,古镇警方迅速立案侦查,抽调专人成立专班收集证据,全力展开侦查。
2021年4月15日
民警根据线索在横栏镇一闸口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安(男,41岁,重庆人),并在李某安租借的厂房内查获涉嫌某士注册商标的成品灯带约11.5万米、灯带光源7万余条、灯带电子电压器3万余个、各类商标标识合计1.5万余枚、软灯带包装纸箱等17类不同型号产品。
2021年5月17日
在省公安厅食药环侦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食药侦支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古镇警方组织警力分别在古镇、横栏两地开展收网行动,在横栏镇抓获犯罪嫌疑人左某煌(男,37岁,湖南省株洲市人)、李某东(男,46岁)、高某(女,38岁,湖北省襄樊市人)、陈某华(男,47岁,湖南省永州市人)等人,在古镇镇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华(男,33岁,广西崇左市人)、纪某伦(男,34岁,广西钦州市人)、裴某川(男,30岁,四川省达州市人)、陈某(男,33岁,湖北省孝感市人)、蓝某(男,32岁,江西赣州市人)等9人,缴获大量带有某士品牌商标的贴纸、标签、丝印模具、纸箱等作案工具。至此,以李某安为首的制假售假犯罪链条被一网打尽。
经调查,李某安从2019年9月份开始,在未获得古镇某士灯饰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无牌无证的工厂内生产、销售某士注册商标标识的灯带产品,并通过网上二手平台和线下经销等销售手段,非法牟利约13.8万元。而左某煌、李某东、高某、陈某华、何某华、纪某伦、陈某等人则为李某安制假行为提供加工、包装、印刷等便利。裴某川及蓝某在明知假货的情况下,依然购买李某安的产品并转销给他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安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已被依法逮捕;何某华等9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假冒注册商标不仅损害商标权利人的信誉,还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不利的影响。中山公安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净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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