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某职业“打假人”被超市工作人员持棒打得跪地求饶视频在网络疯传!
从视频对话中可以做一些推测:
1、这个职业“打假人”应该是多次光临这个超市,而且应该是对超市的正常营业造成了一些干扰,才引起了超市工作人员的群殴泄愤的;
2、这个职业“打假人”应该是通过不正常的手段给超市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中央发文:严打职业打假人
2019年12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其他部分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还包括: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等。这表示,以“打假”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规制。
除此之外,去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
该《意见》三十七条明确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由此可见,国家倡导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
同时明确,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诸如打着打假或举报的旗子敲诈勒索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变了“味”的打假
作为市场监督手段,打假并没有错,反而会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企业的良性运营。但是恶意打假毁掉“打假”这个行为的目的。
以谋取非法暴利为目的进行购物,大批量购买。这样的目的到底是为了打假,还是说为了获利?
多次举报,反复诉讼,利用法律漏洞进行敲诈。到底是维护法律还是为了钻营获利?
团队行动,甚至开门收徒,形成严密的组织。到底是为了打假,还是自己的利益?
只关心产品标签,不关心品质安全、质量。你说是为了消费者,又有几个人能相信?
威胁终端,不是生产者,威胁商家息事宁人。真的是为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
抹黑一个品牌很容易,只要一句话,就需要品牌各种材料、各种化验报告、各种形式的宣传才能挽回,但仍旧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抹黑一个超市,只需要闹大一次,几十年积累的信誉就完全扫地,没有人会相信解释,只会相信以讹传讹的话语。
打假没有错,但是当打假变成为了打假而打假,为了暴利而打假,那么打假就被带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怎么避免?
尽管国家一再禁止,如此,但10几年以来一直备受争议的职业打假人依然执迷不悟,仍然游走于各大小商场超市,寻找各种问题,打假牟利,获取不义之财。而且,针对新政策的出台,他们也在不断探索,寻找突破口,与以往对比,又有了新的打假动向:
1
专找“问题食品”下手
以前“职业打假人”购买的商品种类比较广泛,包括皮包、手表、服装等。但现在基本上是专找“问题食品”下手。“职业打假人”觉得找“问题食品”下手获利更多,速度更快,于是逐渐都把目光瞄准了食品,如过期食品。
2
一次性购物额明显增大
过去更多的是分单购买,按一单最低1000元索赔,现在一买就是上千元甚至数千元,索赔额也因此非常大,处理起来难度也相对要大一些。
3
公司化管理、专业性强
以往单打独斗,现在抱团成立公司,或成立联盟,全国活动,信息共享,一旦确定商品有问题,会在全国各地同时下手,以索赔获取利益。
4
商场、超市是重要目标
市场上商品五花八门,即使发现了问题商品,到哪家去买?向哪家索赔?在“职业打假人”看来,这也是很有讲究的。超市越大,越容易获得利益,个体户除了获得赔偿难外,甚至会 有挨揍的可以,这种案例非常多,甚至有可能引起诸如北京、萧山、深圳等个体联合请愿的大事件出来,得不偿失。
既然如此,那超市如何避免打假人员光顾呢?当然,打铁还需要自身硬,苍蝇不会叮无缝的鸡蛋,只有超市经营者自身重视常见问题,才能减少打假人钻空子:
●1、最基本的持证经营、进货索票索证;
●2、自身保质期及商品质量管理;
●3、与食药监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请教相关问题,大部分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还是非常愿意帮助合法经营者的;
●4、自身知法懂法守法;
●5、正确适当合法的的手段对付职业打假人。
最后纳食也不否认打假人在食品安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国家行政立法,推动了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的守法敬法。还是那句话,作为市场监督手段,打假并没有错,只是不要让打假变了味,而作为职业打假人,也要看到国家法律法规也会越来越完善,钻空子的机会越来越少,去监督行业发展,而不是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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