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出一支不足1元的中华铅笔,却因为商标侵权被索赔上万元。原因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昨天,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7年度镇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87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2件。从审结的案件类型上看,商标权案件同比去年上升177.45%,占绝对比重。
2017年,全市知识产权案件量大幅上涨,其中商标权案件数量占总量的82.39%。商标权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比2016年上升了177.45%,反映出商标领域的维权力度正明显加大。
昨天上午,在发布《2017年度镇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之前,市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原告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诉句容华阳街道上两家普通的小超市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去年5月,原告老凤祥有限公司发现这两家乡镇小超市销售并非原告生产的“中华”牌铅笔,便委托律师向公证处对被告销售的铅笔申请证据保全。并于今年起诉至中院并提供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一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500元。
因为卖了一支售价不足1元钱的铅笔,却需要赔上万元,对于原告的诉求,被告一直不能理解,也认为“这都是从上级经销商那儿进的货,对于如何分辨真假并不知情”。当执法官表示,这些小型超市业主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在进货时没有索要相关进货凭证,在遇到诉讼时无法追究上级经销商的责任,是去年以来导致商标侵权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
市中院民三庭庭长王成瑶表示,商标权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将维权工作产业化经营,造成商业维权案件的井喷。目前在知识产权案件的维权手段上,销售商仍是维权的主要对象。这种方式取证和侵权认定相对容易,但难以从根源上真正打击和消除侵权产品的生产源头,易造成案件标的额小、司法文书送达难、缺席审判率高、裁判结果执行难等现象。而同一被告往往在不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反复出现,导致原本权利人基于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法理,与小商户普遍认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少量侵权产品并无大碍的心理产生冲突。
结合2017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市中院副院长吴猛表示,为进一步提升办案效果,两级法院将调整人员分工,集中力量审理案件。继续以审判为中心,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并充分运用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审判更有温度,使裁判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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